惠普新發(fā)布的聲明意味著,惠普管理層承認當初不但“買貴了”,而且“被騙了”。但市場交易的規(guī)則很簡單,買方愿意買,賣方愿意賣。圖為惠普現(xiàn)任CEO惠特曼。

  惠普昨天晚上公布了2012財年第四季度財報,由于受到Autonomy業(yè)務相關的88億美元的非現(xiàn)金商譽和無形資產減值費用的影響,第四財季凈虧損69億美元,而上年同期凈利潤2億美元。

  惠普在一份聲明中表示:“Autonomy的某些前員工蓄意夸大該公司的財務業(yè)績,從而誤導投資者和潛在收購者。這樣的錯誤信息,以及信息披露的匱乏嚴重影響了交易發(fā)生時惠普管理層對Autonomy真實價值的判斷能力。”

  惠普去年以102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Autonomy。而惠普新發(fā)布的聲明意味著,惠普管理層承認當初不但“買貴了”,而且“被騙了”。

  那么,現(xiàn)在重新審視這樁收購,惠普當初買貴的責任難道只在Autonomy“夸大”業(yè)績嗎?包括惠特曼在內的惠普管理層實際上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。

  Autonomy是誰?

  Autonomy軟件公司的總部位于英國劍橋,成立時間是1996年,主要研究用于搜索非結構化數(shù)據(jù),如電子郵件、電話和微博消息等不適合傳統(tǒng)數(shù)據(jù)庫數(shù)據(jù)的軟件。簡單來說,它的工作原理類似一款企業(yè)內部或者站內的搜索引擎。

  2003年3月,Autonomy進入中國市場,目前客戶主要集中在電信和政府市場,中國移動是其客戶之一。

  在被惠普收購前,Autonomy在英國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(代號AU;駻U.L)。Autonomy在其官方網站上表示,“每個季度都嚴格按照IFRS(國際財務報告準則)的規(guī)定提交報告。”

  Autonomy創(chuàng)始人是劍橋大學的麥克•林奇(Mike Lynch)教授。隨著惠普收購Autonomy,林奇加盟惠普,在惠普軟件部門擔任領導崗位。

  今年5月,林奇從惠普離職,有報道稱他在倫敦建立了針對科技公司的投資基金。據(jù)統(tǒng)計,在出售Autonomy的交易中,林奇拿到了8億美元。

  高價收購:一個愿買,一個愿賣

  先來梳理一下交易的前后經過。

  2011年8月,時任惠普CEO李艾科(Léo Apotheker)宣布收購Autonomy。2011年10月,惠普正式宣布收購Autonomy交易完成。期間惠普完成了CEO的更換,李艾科下臺,梅格•惠特曼(Meg Whitman)上臺。

  事實上,宣布之初,本次收購充滿了反對聲。反對的的主要原因是惠普給的估值太高。

  首先,惠普100多億美元的收購價格,較宣布收購前Autonomy收盤價溢價64%,這大大超出軟件行業(yè)并購的標準。

  其次,甲骨文CEO拉里•埃里森(Larry Ellison)公開表示曾拒絕Autonomy 60億美元出價,更是加劇了投資者的焦慮情況。(埃里森的言論還引來了與林奇的一場口水戰(zhàn)。)

  后,實際上在惠普內部,也認為收購價格太高。據(jù)《財富》雜志報道,惠普首席財務官Cathie Lesjak曾在董事會上當著其他董事面的告訴李艾科,100多億美元收購Autonomy并不妥,“對方要價太高”。

  不過,李艾科未采納Cathie Lesjak的建議,執(zhí)意進行收購。李艾科曾希望借此交易帶領惠普完成從硬件到軟件的轉型,但是收購交易還未完成,李艾科被惠普董事會踢出局。

  在李艾科下臺之后,惠普應該有機會停止這樁交易,但出人意料的是,惠特曼和惠普執(zhí)行董事長雷•萊恩(Ray Lane)都確認其支持收購Autonomy的戰(zhàn)略。

  林奇從惠普離職前,曾低調訪問中國。新浪科技曾與他有過面對面的溝通,對于估值過高的質疑,他有過回應:“Autonomy是一家上市企業(yè),具有市場價格,很多軟件企業(yè)都曾競購過Autonomy,而惠普的收購價格是由市場決定的。”

  市場交易的規(guī)則很簡單,買方愿意買,賣方愿意賣。

  “被騙了”,誰的錯?惠特曼也洗脫不了干系

  事實上,納入惠普體系的Autonomy表現(xiàn)并不出色。今年5月,惠普公布的2012年第二財季業(yè)績顯示,Autonomy業(yè)務收入大幅下降,惠特曼評價Autonomy產品表現(xiàn)“令人失望”。

  在公司的會議上,惠特曼對分析師說,“這不是產品的問題,也不是需求的問題,也不是對手太強,而是企業(yè)的問題。”她表明,Autonomy沒有和其他部門融合好,比如能幫助它的銷售部門。

  看到這兒,一個很自然的想法是,為什么今年5月惠普沒有發(fā)現(xiàn)Autonomy的問題,而只是把問題歸咎于整合不佳呢?

  在企業(yè)并購時,通常會對被并購對象進行詳盡的盡職調查;萜諝v史上進行過多次并購,收購之后也進行過較大數(shù)額的資產和商譽減記,但跳出來說被騙了,買貴了,應該是頭一次。

  2008年,惠普曾斥資139億美元收購IT技術服務公司EDS,但在2012財年的第三季度,惠普曾一次性計入與EDS業(yè)務相關的108億美元資產減記。相比之下,惠普對Autonomy的減記與之不相上下。

  收購Autonomy的時候,惠普內部曾有人提出來出價過高的問題,但執(zhí)意按照原價收購導致“被騙”的責任該算在誰頭上呢?如果說李艾科拍板并購Autonomy應該為惠普“被騙”負主要責任的話,但他下臺之后,惠特曼和惠普執(zhí)行董事長萊恩支持并購進行,同樣也洗脫不了干系。

  這次,真的是在倫敦上市10年的Autonomy有“出格”行為嗎?88億美元減記背后,是一個混亂的惠普,沒有人愿意為它的明天負責。